“我们从未有这方面规定。”昨日下午,记者致电云南旅游执法总队,值班人员表示,如果云南本地旅行社有此类年龄歧视,消费者可拨打24小时值班电话。这位工作人员还表示,国家旅游局对“年龄歧视”作了明确规定,同一旅游团队中,旅行社不得对旅游者存在年龄或者职业上的差异。
武汉市旅游局相关人士也表示,旅行社不允许针对特定人群加收费用,更不能无故拒收游客。然而现实是,在消费者对线路进行咨询时,旅行社就已设立了门槛,且不会在合同中明确指出,往往令消费者难以维权。
“其实这是业内多年来的潜规则。”武汉一家旅行社负责人表示,目前云南游报价2000元左右,仅能支付来回机票和住宿价格,另外还有餐饮、景点门票都需要支出。之所以开设低价团,是期望吸引有消费能力的人,“一面吸收客源,一面通过购物来弥补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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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价”涉嫌违规
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33条明确规定,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旅行社不得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同一旅游团队中,旅行社不得由于下列因素,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项:
(一)旅游者拒绝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
(二)旅游者存在年龄或者职业上的差异。但旅行社提供了与其他旅游者相比更多的服务,或者旅游者主动要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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