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下午,家住大连庄河市徐岭镇杨屯附近的一家人吃了隔夜的熟虾姑、草莓以及西红柿,结果夫妻二人出现上吐下泻的食物中毒症状,送往家附近诊所治疗病情未见好转,5月3日夫妻二人又被送到庄河市中心医院,遗憾的是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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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夫妻二人不治身亡
前天,记者与庄河市中心医院进行核实。
该院重症监护室的医务人员告诉记者,5月3日4点左右,一名49岁庄河妇女王某(化名)被紧急送往该院重症室进行抢救,“当时女子已经处于昏迷状态,心率、呼吸非常微弱。经过1个小时的抢救后,女子确认已经死亡。当天6点左右,王某丈夫也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患者意识极其微弱,血压不稳,最终抢救无效也死亡。 ”
报料疑为隔夜菜惹的祸
据刘先生介绍,夫妇二人都是庄河当地人,五一小长假孩子放假回家,夫妇二人特意从菜市场买了点鲜活的虾姑、草莓、西红柿,回家后他们将虾姑煮熟后进行食用。
当天没吃完还剩些,隔了一晚上后,夫妻二人寻思别浪费了,又把剩下的虾姑、草莓、西红柿给吃完了。之后两人就出现腹泻中毒的症状,先是到家附近的诊所扎吊瓶,但腹泻情况并未缓解,5月3日凌晨夫妇二人病情加重,被送往庄河市中心医院救治。
提醒目前胃肠疾病高发
据该院医生表示,往年五六月份是胃肠炎高发的月份。而且来医院的病情都挺急,通过询问病史发现,相当一部分患者并没有不洁饮食,有的人说和家人吃的是一样的东西,怎么人家没事,自己就不行了。
医生分析,眼下是肠胃容易紊乱的季节,这个温度下,细菌也开始大量繁殖,而大连的海鲜也开始大量上市了,不少人开始大吃特吃。胃肠炎发作也需要天时地利,比如你最近身体状态不好,比较疲惫,本身肠胃功能又比较弱,猛吃上一顿,可能别人没事,你就受不了。
医生建议,不管身体素质怎么样,最好还是均衡饮食。爱吃海鲜的市民一定要购买新鲜的,一次吃得适量。
此外,医生还建议,海鲜不能与水果混吃。由于鱼、虾、贝壳等海鲜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钙等营养物质,如果与葡萄、石榴、山楂等水果混吃,水果中的化学成分与海鲜中的钙质结合形成的物质会刺激人的胃肠道,引起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同时医生还提醒,如果吃了海鲜,再吃水果,应间隔2小时以上。
海鲜和这五种食物不能一起吃
味道鲜美且营养丰富的海鲜是温州人的最爱。
但海鲜虽然味道一级棒,却在食用时有许多事情需要注意,有不少食物不能与海鲜一起吃。比如海鲜本身性寒,如果与寒凉的食物一起吃就会导致身体不适。下面为大家一一盘点与海鲜相克的食物。
1海鲜不能与大量维生素C一起吃
虾、螃蟹等甲壳类海鲜食材中含有一定的五价砷,这种物质本身对人体并无害,但是如果同时服用大量维生素C,五价砷就会转化为三价砷,也就是三氧化二砷,俗称“砒霜”,会导致急性砷中毒,严重时危及生命。
2海鲜不能与寒凉食物一起吃
海鲜本身性寒凉,因此最好避免与其它寒凉食物一起食用,比如空心菜、黄瓜等蔬菜。并且吃完海鲜后也不应该立刻饮用汽水、冰水、雪糕等冰镇饮品,以免过度寒凉导致身体不适。
3海鲜不能与啤酒一起吃
食用海鲜的时候不能饮用大量的啤酒,否则会产生过多的尿酸,从而引发痛风。尿酸过多会沉积在关节或者软组织中,从而引起关节和软组织发炎。
4海鲜不能与水果一起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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