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刘振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刘振智属于自首,积极赔偿,认罪态度好,因此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对于律师防卫过当的辩解,法庭未予以认可。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振智有期徒刑15年,赔偿死者家属共计10万余元。
庭外追访
两死者均为家中独生子
多名同学的证言显示,事发前一天下午,死者王某在操场上进行50米跑体能测试时,突然有一人横穿跑道,王某躲避不及摔倒在地擦伤了胳膊和膝盖,到医务室治疗后已无大碍。而事发当晚,王某和同寝室的林某等一起在外喝酒时,林某得知此事,坚持要为王某打抱不平,遂前往刘振智的宿舍找其算账,并最终引发血案。案发后,记者曾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据死者林某的同学介绍,三人此前并不熟悉,也没有发生过矛盾。“下午还和他一起吃饭,一觉睡醒,人就没了”,林某的多名同学对两人的离去都表示遗憾。据同学们称,两名死者均为家中独生子,平时的生活中,两人性格也都比较开朗,和同学们相处都很好。
另据林某的高中同学赵某回忆,林某是一个很仗义的人,对周围的朋友都特别好。林某的父母离异,他一直跟母亲生活在一起,对母亲特别孝顺。
原标题:高职生因发生身体碰撞扎死两同学 一审获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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