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水冲了龙王庙
文: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周研
导读:话说上回我信仰的法律遇上了神,让我仗剑天涯的豪气消失殆尽,从此就想着赶紧办完差事早早打道回府。皇天不负,不久机会来了,一趟差事办完即可班师凯旋,可偏生节外生枝,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耽误了自家人!究竟是何缘故,赶紧瞧瞧去!
虽说保亭历年来法律援助案件都不超过十宗,但有时也会有突然井喷的时候。11月中旬,老张来到司法局,要申请法律援助。九十年代初,他所在的企业曾经到广西招募工人,他和三十余名老乡一起来到海南保亭。由于企业没有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他们现在准备提起劳动仲裁。
在立案前的利益冲突核查中我发现,相对方是我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的另一法律服务项目的客户。
天元所是以谨慎出名的,对于利益冲突问题,都是以《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司法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以及《北京市律师业避免利益冲突的规则(试行)》为基础,贯之以更严格的标准执行。按照内部规则来说,是不允许承接这样的案件的。我将此事也汇报了项目办,项目办的领导也认为,虽然处理法律援助案件可能与律师执业受理案件不同,但有关利益冲突问题,最好还是比照上述标准执行。
向双方当事人都说明此情况后,我还曾经尝试着联系同事,对争议居间协助调解,但进展不大。老张决定放弃和解程序提起劳动仲裁,于是,我退出了这30个多个案件的援助工作,将这批案件交给海南保亭 一个律师事务所——海南绩豪律师事务所。
所里的合伙人开玩笑说,本来这三十多个串案一接,你的法律援助任务就基本完成了,这下全泡汤了,还得继续一个一个凑。我也觉得惋惜,但规则如此,必须遵守。何况在遥远的海南还能遇到利益冲突问题,也颇有点儿“他乡遇故知”的感慨和兴奋,可以稍稍抵销掉失去案件的沮丧。
从这一点说开去,其实在保亭县,可选择的法律服务资源并不十分充分。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说 点儿,是否意味着所有的案子都会有一方丧失寻求法律服务的机会呢?我发现利益冲突,还可以交给绩豪所处理。如果绩豪所有发现存在利益冲突,又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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