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微通讯员徐价工)今冬居民采暖即将开始,为确保今冬居民集中采暖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报经市政府批准,市物价局近日发出通知,明确今冬居民集中采暖用汽价格。
2016-2017年冬季采暖期,热力生产企业与居住小区供暖经营单位(或物业公司)实际含税结算价格维持去年水平不变,即:8公斤压力130元/吨;循环水为43元/吉焦。
今年是《徐州市集中供热条例》实施的第一年,市物价局要求各热力生产企业和供暖经营单位要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自觉接受用户监督;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也将加强对居民集中采暖价格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随意加价、不按规定程序定价的单位和个人。确保冬季供热工作安全有序,让居民过一个温暖祥和的冬季。
此外有居民质疑,为何今年采暖用汽价格不变,而小区居民每平方米的预收价格会上涨?对此物价部门解释,今年是《徐州市集中供热条例》实施的第一年,条例中明确规定:供暖期从当年的11月20日起,次年3月10日止共110天,与往年90天的供暖期相比,供暖天数上涨了20天,供暖天数的增加势必造成用汽量的增加,因此虽然蒸汽单价不变,居民采暖总费用却会增加,各小区预收费用也会相应上涨。
参考计算公式:今年的预收费用=去年预收费用÷90天(去年供暖天数)×110天(今年供暖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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