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记者殷航)过去,很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污染的企业,因缺乏专业技术,在治污运行上常常遇到难题,让环境污染治理频现“尴尬”。未来,这种情况将可以避免。继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9个多月后,四川省发改委起草了《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正在其官网公示。
华西都市报记者了解到,四川要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领域为重点,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推动建立第三方治理新机制。到2020年,污染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实施意见》不仅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镇污水处理,还要求高污染行业若排污不达标,必须推行第三方治理。同时,第三方治理项目不仅可获政府补贴,还有机会上市融资。
什么是第三方治理?即排污者通过缴纳或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委托环境服务公司进行污染治理的新模式。该模式运营后,相关责任也变得清晰。按《实施意见》,排污企业承担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环境服务公司承担污染治理责任。同时,鼓励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管理治污资金,保障排污企业权益和环境服务公司合理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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