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刘佳)3月18日,记者从四川省政府网站获悉,日前省政府通过《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我省全面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作出具体部署。其中,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备受关注。此次明确了我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56项,包括含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前置事项,明确了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150项,还包括212项市场主体许可经营事项监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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