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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对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 不再适用的将废止
时间:2016-03-26 14:43   来源:四川日报   责任编辑:毛青青

   新标准制定发布前确保原标准正常实施,不造成监管真空

   3月22日,记者从四川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日前下发《四川省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工作实施细则》,对我省现行强制性地方标准进行全面清理评估,该工作将在年内完成。

   强制性标准事关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是经济社会运行的底线要求。但现行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交叉重复矛盾等问题既造成企业执行标准困难,也造成政府部门执法尺度不一。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就是将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整合形成强制性国家标准,实现“一个市场、一条底线、一个标准”。

   根据实施细则,我省将在年内完成对强制性地方标准清理摸底、评估和结论处理,对评估后确认废止的强制性地方标准,由省质监局发布公告予以废止;对评估后认为确需上升修订为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由省质监局汇总后报省政府,由省政府或省政府委托省质监局报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审定。对评估后认为应转化为推荐性地方标准的,按照《四川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实施细则明确,推进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工作,要充分考虑强制性地方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监管制度的衔接,有效保障相关标准间的协同配套,在新标准制定发布前,确保原标准正常实施和发挥作用,不造成监管真空,不降低安全底线。(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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