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1095天,四川政府采购大步向前:建章立制——搭建起制度框架;扩面增量——夯实政采地基;强化监管——为日常工作立柱架梁。
2014年以来,四川政府采购的改革创新成果,体现在一个个具体的数字上。而数字的背后,是四川政府采购工作的3年改革答卷——阳光透明,物有所值。
□子融
省财政厅负责人谈政府采购
问:怎样评价我省近年来政府采购改革?
答:近年来,我省政府采购法制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国家和地方出台的70多项制度构成了四川特色的制度体系。2015年,政府采购规模(财政部口径)达到1376亿元,已经居于全国第四位,2016年又突破2000亿元。依法监管、规范采购、公平竞争、诚信履约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显著改善。政府购买服务、PPP项目采购、批量集中采购、全面创新改革、简政放权、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等各类改革快速推进。政府采购环境大幅改善,社会对政府采购的认可度明显提高。
特别是在建章立制方面,我省率先在全国取消通用货物协议供货,推行网上竞价和商场(城)直购采购制度,有力遏制通用货物采购质次价高问题;建立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机制,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建立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机制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机制,全面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采购需求、评审评分情况、履约验收、绩效评价、质疑答复等关键信息全面公开机制,实现真正阳光采购;建立“三位一体”监督检查、考核和绩效评价机制,多维度考验政府采购执行等,皆走在全国的前列或为首创。
问:当前政府采购监管面临怎样的形势?
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政府采购监管所面临的形势也发生变化。
一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政府采购机制提出新要求。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政府采购制度作为政府调控经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须不断改革创新。这要求我们要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作用,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去年以来,我省为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建立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创新产品远期约定政府购买两项制度,就是政府采购政策服务于发展大局的重要体现。
二是政府市场关系定位对政府采购管理提出新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采购一头连接政府,一头连接市场,我们要按照“三公一诚信”的基本原则,更好发挥“裁判员”作用,制定和落实好比赛规则,维护好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三是依法治国法治理念对政府采购运行提出新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使得增强政府采购法制在采购活动中的约束力的要求更加明确。政府采购要防止权力干预、权力滥用,增强政府采购法制的约束力;要管住政府采购中想乱伸的权力之手,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发挥各方面的监督制约机制,将内部监督、法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
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主导者、操刀人,要努力在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工作机制方面下功夫。
四是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对政府采购监督提出新要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作为财政支出改革“三驾马车”之一,已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啃硬骨头、趟深水区的事情会越来越多。这要求我们积极发挥公共财政管理综合职能;发挥政府采购监督合力,要与监察、审计等监督部门建立联合监督工作机制;发挥第三方社会监督作用,用社会的力量促进政府采购良性发展。
问:政府采购改革需要把握哪些重点?
答:当前,我省各项改革快速推进,政府采购改革要顺应这种变化,重点要把握好以下三方面关系。一是把握好依法行政和加强服务意识的关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二是把握好简政放权和加强监督管理的关系,坚持“抓大放小,有所为有所不为”。三是把握好基础工作和加强改革创新的关系,要“干好基础工作,不断推陈出新”。
问: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管,省财政厅下一步将有哪些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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