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新增市级文明单位(村)99个——来源:广元政府网
日前,记者从市文明办了解到,我市新命名99个单位为市级文明单位(村),至此,全市已有全国文明单位(村镇)15个,省级文明单位(村镇)201个,市级文明单位(村)1123个。
近年来,我市紧密围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目标和任务,切实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不断推动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双提高”。2015年制定出台了《广元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对文明单位建设标准、评选程序、日常管理等进行了规范,并以归口管理为突破口促进文明单位创建常态化长效化。在创建过程中,始终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重点加强以“五个一”为基础的文明单位细胞建设,充分发挥文明单位在文明城市创建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增添了强大活力,先后涌现了全国道德模范1人、省道德模范8人,全国文明家庭1户、省文明家庭8户,“中国好人”“四川好人”100余人。下一步,市文明办将重点加强各级文明单位的复查验收和动态管理,统筹推进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精神文明“五大创建”工作。
市级文明单位每两年评选命名一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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