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全面加强安置点“建前、建中、建后”监管
时间:2018-01-31 15:49 来源:川北在线 责任编辑:青青
原标题:朝天区全面加强安置点“建前、建中、建后”监管
(1)建前招标监管。由区 指派专业较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式,重点针对地质勘探、工程设计、建设施工等单位参与资质、招标过程进行全面监管,确保中标有理、建设有底。
(2)建设过程监管。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全权负责工程规划执行、施工进度、建设质量监督,村组干部负责原材料采购、原材料使用管理、工程建设登记备案监督,乡镇负责工程建设过程公示公开、党员干部作风监督,着力构建乡镇、村组干部、村民主体“三维一体”监管格局,推动安置点建设按时按质推进。
(3)竣工质量监管。由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单位、项目业主单位、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监理单位、村级质量监督委员会等多家单位抽派专业人员,从严检查工程实施的房屋主体质量、房屋外墙粉水、室内门窗装饰、厕厨房水电等设施安装配套以及项目工程过程性软件资料,注重项目资金拨付与项目进度挂钩、与项目质量挂钩,全力保障安置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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