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报道后,“同命不同价”的话题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焦点。“同命不同价”的现象曾不断上演,虽不合情,但却“合法”。2003年12月, 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规定,死亡赔偿金标准根据死者的户籍性质不同,分别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而这被称为“同命不同价”的渊源。
省内一名不愿具名的法学专家认为,“司法解释”的上位法《宪法》和《民法通则》均确认公民的民事权利一律平等,肯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从未规定可以因户籍不同而有区别。因此,终结“同命不同价”关键要在法律框架内消除不公平待遇,完善相关法律条文,才能让“同命不同价”的荒唐不再上演,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记者宁田甜实习生蒿菁菁文记者平伟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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