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有一个富家的年轻儿媳,丈夫死了后想改嫁,而公公不允许,想强迫她守寡。儿媳向疙瘩老娘求援。
疙瘩老娘要求一个字一百两银子,总共向她要了一千六百两银子,写了一张十六字的状子。
状子上是这样的:“氏年十九,夫死无子,翁壮而鳏,叔大未娶。”意思大致就是这个儿媳年龄才十九岁,丈夫死了,没有给她留下儿子,公公正值壮年,小叔子长大了尚未娶亲,都是单身。
在古代,影响一个女子在家族中地位的决定性因素,就是所生养的儿子的多少,俗话说:“养儿防老。”
有儿子的话,即使是寡居,以后的生活和在家里的地位就都有了保障。没有儿子的女子守寡,无论是从家庭因素还是经济条件等多方面来说,未来的生活没有任何保障。
同时,家里的两个至亲都是单身,按照当时法律,公公与儿媳私通是死罪,而弟弟娶寡嫂也是死罪。
更重要的是,古时的治政理念是以德治国,一旦出现这种乱伦的案件,会对地方官的政绩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这张状子呈上去,县官立即命令允许儿媳改嫁。
还有一次,江北地方连年歉收,米贩纷纷到江南地方收购粮食。江南人怕米价高涨,禁止大米出境,结果形成诉讼。
米贩也去向疙瘩老娘帮助,疙瘩老娘索要了3000两银子,写了一张状子呈上,第二天县衙门就下令不得阻止粮食出境。
那张状子写得一针见血入木三分:“列国分争,尚有移民移粟;天朝一统,何分江北江南。”对仗工整,说理透彻,实在是叫人拍案叫绝。
由此可以看出,古时的讼师们的智慧的确不容小视。
讼师在古代诉讼中,有时能够独当一面,在案件的胜负中起到关键作用,当然这与当时的诉讼程序不完备,重口供而轻调查,缺乏辩论程序有很大关系,因而在讼师的刀笔之下往往发生以一词一句而定乾坤的效果。
投稿邮箱:chuanbeiol@163.com 详情请访问川北在线:http://www.guangyuan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