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宋朝皇帝清明节要做什么?皇帝清明的日记,劳民伤财
皇家过寒食是象征性的,并非真的禁火,御厨还是照常开火做饭,为皇帝皇后和各级嫔妃准备琳琅满目的珍馐美味。但是到了清明节那天,为了显示皇恩浩荡,皇帝仍然会向他所宠爱的亲贵大臣“赐新火”,意思是寒食期间你们一直没做饭,火种都没了,今天是清明,我把火种赐给你们,让你们动火做饭。
火是不分新旧的,所谓“新火”,指的是从无到有的火,确切说,是指刚打着的火。现在打火很简单,一按火机,啪,火苗子就冒出来了。宋朝没有火机,有火刀火石火媒子,拿火刀在火石上砍,火星子溅出来,溅到纸做的火媒子上,一股青烟冉冉升起,把烟吹散,把火星吹旺,纸媒子就燃着了,然后可以用这纸媒子点灯,或者点燃干柴。这样打火,比用火机麻烦,但是还不够麻烦,最麻烦的是像原始人一样钻木取火。麻烦在很多时候跟隆重都是对等的,越麻烦就越隆重(譬如结婚仪式),为了做到隆重,宋朝皇帝选用最麻烦的取火方式:钻木取火。
清明节那天,一大早,皇帝叫过来几个年轻力壮的小太监,每人分给他们一根铁钻、一根晒得干透了的榆木疙瘩,让他们同时开工,钻木取火。谁第一个钻出火来,谁就能得到奖赏。这个规矩是宋真宗定的,他是个迷信皇帝,沉迷于方术,相信用榆木钻出来的火是上仙赐给的“天火”,用这种火做饭特别吉利。宋真宗给第一个钻出火来的太监的奖赏是三石米、两瓶酒和一梃黄金,米和酒不稀奇,那梃黄金很值钱,北宋金银一般50两为一梃,在50两金子的刺激下,想必每个小太监都会拼了命去钻,不惜把手掌磨出血泡来。
钻出火来以后,点燃一根蜡烛,让太监们送到光禄寺——这是一个专门为皇家做饭并负责宫廷大型宴席的机关。然后再点燃很多根蜡烛,一一罩上灯笼,让太监们挑着,分别送到亲王、宰相、枢密使(掌管全国军队的官员,权力比今天国防部长略大,比军委副主席略小)、三司使(掌管全国财政的官员,类似于财政部长)等近臣家里去。这个过程叫作“赐新火”,无论对皇帝还是对近臣来说,这都是清明节那天第一项隆重仪式,不恰当的比方,就像奥运会火炬传递一样。
赐完新火,接着扫墓。皇家扫墓不同民间,首先随从特别多,其次开销特别大。北宋前期,秦王赵德芳(戏曲里称为“八贤王”)去汝州扫墓,光护卫的军队就多达三千四百人,到了汝州以后,地方官吏都来巴结,也跟着备办供品,每人又是一大批随从。这么多人浩浩荡荡奔墓地而去,首尾相连一里多,途中免不了踩坏庄稼,免不了骚扰百姓。宋朝惯例,皇室扫墓,供品自备,或者由朝廷供应,但途中住宿、饮食、防卫、购物等等开销却需要地方承担,一个王爷扫一回墓,当地百姓得砸锅卖铁。如果皇帝亲自扫墓,那场面自然更大,百姓负担自然更重。
南宋绍兴十三年清明节,皇太后要去南京扫墓,宋高宗让人为她造预算,大概需要会子两万贯。那时候宋金暂时停战,兵革不兴,风调雨顺,连年丰收,物价很低,会子这种纸币并没有出现明显的通货膨胀,购买力之强超出后人想象。据笔者查考《宋史·食货志》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此时米价始终是200文左右一石,换句话说,一贯会子能买5石大米。宋朝一石米重有47公斤,5石就是235公斤,按现在米价, 超过1000元。所以单看米价,一贯会子至少相当于1000元人民币,两万贯就是两千万元。皇太后很仁慈,本来想扫墓来着,一看预算,吓了一跳,为了节省民脂民膏,派个太监代表自己去扫墓了事。
早在北宋初年,皇室人数不多,扫墓开销不大,清明节上坟祭祀,成年男性是都要到场的。几十年繁衍下去,皇家子孙越来越多,花钱花得宫廷财政渐渐撑不住了,地方上又屡次到御前投诉,告宗室的状,说他们扫墓途中强占驿站,强征民夫,“所经州县,过有需索”,扰民扰得厉害。于是乎,从宋 真宗大中祥符七年开始,皇室扫墓就开始大力精简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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