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草案),投票选举出新一批部门(单位)负责人。
应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17人,实际到会17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分别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谭进、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盛庆书主持会议,会议听取审议通过了《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草案);对区人大选举和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领导干部书面述职进行测评,并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人进行口头述职评议;会议还进行了相关人事任免。
会议还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免去伍从银、陈德俊、郑德华、赵海涛、周光亮、等17人的副区长、主任和局长职务。
会议听取了陈德俊、郑久华、邓理彦、李兆兵、王晓峰、曾绍奎等十六位同志的任职前陈述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仁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条:“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表决”的规定,投票选举他们为主任、局长。陈德俊、郑久华、曾绍奎、李中华等十六位同志当选后,由陈德俊同志领誓进行了集体任职宣誓。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谭进为他们颁发了任命书。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谭进在会上对新当选的主任局长提出了要求和希望:一是要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二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三是要增强法律意识,主动接受监督。要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三严三实”要求。为全面推进实力、生态、和谐、幸福仁和建设、实现高水平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作出更大的贡献。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谭进、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盛庆书、李建萍、赖忠能、陈庆文和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副区长耿立文、副区长唐旭光、区政协副主席李林松、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政府办、部分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区人大代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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