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将根据乡镇地理环境条件和艰苦程度不同,给予乡镇工作人员每月300元到450元不等的补贴。该补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乡镇工作补贴月标准为一类乡镇300元/人、二类乡镇350元/人、三类乡镇450元/人。偏远村小任教的教师在所在乡镇标准基础上,根据偏远程度,按每月30元/人、50元/人两个档次增加补贴标准。
米易县实行乡镇工作补贴,旨在调动乡镇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稳定和激励乡镇干部队伍,吸引各类人才到乡镇工作,将人才储备向基层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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