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实际上,北京政府房地产政策没有把必需生活品住房进行界定,却把住房当作是完全的赚钱工具或投资品。在这种情况下,购买住房者既可享受政府把住房作为消费品的各种优惠条件,也可以把住房作为赚钱投资的工具。而当市场把两者混为一谈时,由于投资者对价水平要高于消费者,最后这个市场一定会成为投资者为主导的市场。住房市场也就成了少数人赚钱的工具。当住房成为投资赚钱工具,如果有好的金融市场条件及住房价格上涨预期,那么这个市场是无法通过增加供给来满足住房投资需求的。住房市场的价格也只能是越来越高。这就是前十年国内住房市场越是宏观调控房价越高的根源所在。
二是该政策假定当前北京的住房价格是“合理”的,而且这种“合理”的价格只会上涨不会下跌,任何购买自住性住房的居民,只要购买这种政府折让了30%的住房就是对市民的一种福利,就是遏制住房价格上涨的一种方式。可实际上,十年多来,北京市的住房价格已经上涨了十倍以上。
如果说,“京七条”是建立在这两个假定条件的基础上,那么“京七条”的实质就一目了然了——以价格拆让的方式来化解当前北京市高房价矛盾,实际是要稳定北京市的房价,让北京市吹大的房地产泡沫不需要挤出而自动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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