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川北在线
微信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李某某等5人轮奸案件今日公开宣判 李某某强奸案中李某某被判什么罪 宣判现场实时报道(2)
时间:2013-10-30 15:54   来源:印度中文网   责任编辑:毛青青

  戚连峰:需要强调一点的是,即便杨女士是一个性服务工作者,但只要违背了妇女的意愿,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就构成强奸,两人以上是轮奸。所谓酒吧工作人员故意促成性交易和勒索短信、酒吧证人与杨某某的证词有出入、李某某自称没有殴打过杨某某等,无非是为了证明杨某某在与其发生性关系时是出于自愿的,李某某等人并没有违背她的意志。但这些过程都不影响强奸罪名的成立,关键还是看被告与杨某某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她的意志。就算酒吧工作人员想尽办法促成性交易,杨某某事先也有此意愿,但是在发生性交易的过程中杨某某突然不同意了,这几个人同样应该立即停止他们的行为。至于杨某体内是否有李某某的精液,并不影响犯罪行为的认定,如果使用安全套女方体内就不会有精液。

  新浪娱乐: 作为母亲和社会公众人物的上访,会否影响到量刑?

  戚连峰:不会, 想尽一切办法救她的孩子,是情理之中的。如果她对事实认定有不同意见,上访是她的权利,但并不是说她作为公众人物上访,就会影响司法机关公正审判。何况这是一个公众事件,无数双眼睛都在看着。

  如果罪名成立,“无罪辩护”“收容教养”不影响量刑

  新浪娱乐:在4名被告的律师都做有罪辩护的情况下,李某某的律师却坚持“无罪辩护”,一旦李某某强奸的罪名成立,这是否会加重他的量刑?

  戚连峰:不会,即便是做了无罪辩护,也不会导致判刑加重。

  新浪娱乐:2011年到2012年,李某某曾因寻衅滋事被收容教养一年,这会加重对他的处罚吗?

  戚连峰:如果是“累犯”,是要从重处罚的,但李某某上一次是收容教养,不是犯罪行为,和这次行为不构成累,并不会因此加重对他的处罚。

  新浪娱乐:有网友提出,强奸案中第一个施暴者不涉嫌轮奸,后来者才算?

  戚连峰: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是不是轮奸要看他们的行为,也要看他们的主观故意。如果五名被告有轮奸被害人的主观意图,不管这种主观意图是事先预谋的,还是临时形成的,或者说李某某等人在见到杨某某之后产生了轮奸的犯罪意图,几个人对此心照不宣,在分别实施了强奸行为之后,也同样是构成轮奸的。至于说第一个施暴者不属于轮奸,是完全错误的观点。

  预测:李某某8年左右, 成年人或10年以上

  新浪娱乐:所以,您认为法院会对作为未成年人的李某某,如何量刑?

   投稿邮箱:chuanbeiol@163.com   详情请访问川北在线:http://www.guangyuanol.cn/

川北在线-川北全搜索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注明"来源:XXX(非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②本站所载之信息仅为网民提供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其真实性由作者或稿源方负责,本站信息接受广大网民的监督、投诉、批评。
③本站转载纯粹出于为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不原创、不存储视频,所有视频均分享自其他视频分享网站,如涉及到您的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站将及时进行删除处理。



图库
合作媒体
金宠物 绿植迷
法律顾问:ITLAW-庄毅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