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条件地方探索推省直管县
记者:《决定》提出了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等,这些改革有哪些指向?
王峰:转变政府职能必然要求深化机构改革,因为机构是行使职能的平台,是行政体制的载体。实践证明有时候如果不下决心动机构,职能转变必然受阻。这就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大部制改革,进一步明确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解决职能关系不顺、机构设置不科学不合理、运行不顺畅、效率不够高等问题。还要理顺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关系,明确中央事权、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以及地方事权的范围,完善政府职能体系,强化责任落实。
同时,要按照新型城镇化的要求,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推进省直管县改革等。当然,改革要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特别是在行政区划调整、县改市等方面,防止发生相互攀比和失序行为。
下决心控制住机构编制增量
记者:编制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决定》提出要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请您谈谈如何管理好编制资源?
王峰:《决定》指出:“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这对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要切实贯彻落实。这是当前相关方面正在努力抓的一件大事。新一届中央编委已经提出明确要求,关键是下决心先控制住增量,强调向改革要编制,向管理要编制,向信息技术要编制。
当前编制管理面临的状况是机构偏多,人员总量偏多,结构不太合理,有的部门和地方人员比较宽裕,甚至一些部门人浮于事,有些地方和部门却人手偏紧。改变这种状况,一要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各地各部门应严格按规定设置机构、配备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在核定的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内配备人员。严格控制和减少机构编制增量,最大限度提高机构编制资源效用。二要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妥善处理严格控制与满足需求的矛盾,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有效形式和办法,把有限的财力更多地用于办事上,挖掘潜力,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效率等,改变以往一增加某一方面的职能或工作就要机构、要编制的做法,树立新的管理理念。三要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严禁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混用,严禁上级部门干预下级的机构编制事项。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协调机制,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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