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1950年7月13日出生于香港,祖籍湖南省衡山县,1952年随家人移居台湾。1967年加入中国国民党。1972年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后赴美留学,获美国纽约大学法学硕士、哈佛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马英九曾在美国短暂工作,1981年后,历任美国马里兰大学法学院研究顾问,美国波士顿第一银行法律顾问,美国纽约华尔街柯尔迪兹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后返回台湾担任“总统府”第一局副局长,兼政治大学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1982年,马英九出任蒋经国英语翻译。在1984年后的十五年中,他先后出任国民党中央副秘书长及多种行政职务。1998年12月当选为台北市市长,2002年12月连任台北市市长。
马英九是国民党第十三、十四届中央委员。1999年8月、2001年7月分别当选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2003年3月,当选为国民党副主席。2005年7月,以72.36%的得票率当选为中国国民党新一任党主席。
2007年2月13日,因在台北市长任内“特别费”的使用,而被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起诉,马英九曾 若遭起诉即辞去中国国民党主席职务,乃于同日请辞党主席并化悲愤为力量,正式宣布参选2008年台湾“总统”。
2008年3月22日,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举行了投票。中国国民党籍候选人马英九、萧万长获胜,得票765.87万张,得票率为58.45%.
2009年7月26日,中国国民党举行党主席和党代表选举,马英九当选党主席,获得285354票,得票率为93.87%。
2009年10月17日,上午9点30分,马英九从吴伯雄手中接过国民党党旗,正式宣誓就任中国国民党主席。
马英九和夫人周美青育有两女,长女马唯中,次女马元中。
2008年“大选”:马英九当选
3月22日,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举行了投票。中国国民党籍候选人马英九、萧万长获胜,得票765.87万张,得票率为58.45%;民进党籍候选人谢长廷、苏贞昌得票544.52万张,得票率为41.55%。
马英九“特别费”案
2006年8月,有民进党籍民意代表告发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违规”使用“特别费”,台检方随后展开调查,并于2007年2月13日侦结,认定马英九将不需单据核销的“特别费”1100余万元新台币存入其私人薪资账户,未用于公务,又申请为个人财产,涉嫌贪污,对马英九提出起诉,但未具体求刑。
2007年4月3日,备受岛内各界关注的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首次在台北地方法院开庭,马英九出庭应讯。至7月31日,马英九“特别费”案历经11次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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