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法院:巡回审判让八旬老人老有所依
时间:2018-06-22 17:16 来源:川北在线 责任编辑:青青
原标题:武胜法院:巡回审判让八旬老人老有所依
“赡养老人是你们身为子女都应当履行的义务,不能因为谁家生活困难就不尽赡养义务,而且赡养义务也不是拿多少钱就算尽到了义务,让老人感到幸福才是最终目的……。”6月12日上午,武胜县人民法院乐善法庭张明涛法官顶着炎炎烈日在辖区猛山乡敞口村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时,在休庭期间对几名被告进行教育,让在场群众也深受感触。
原告陈某年过八旬,养育两子两女四个孩子,子女现均已成家另过,老人现年迈体弱,生活不能自理,急需家人照顾。老人现居住在小儿子家中,四个子女就老人的赡养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为此,老人将自己的四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四个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为了尽快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乐善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一方面联系四名子女,了解具体情况;一方面联系法律援助中心实施法律援助。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决定在其小儿子家进行巡回开庭,依法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
开庭当日,虽然气温高达32℃,但仍有不少附近村民参与了旁听。承办法官使用通俗易懂的法律语言,并通过充分告知、释明等对当事人进行有效的引导,让当事人和群众熟悉庭审,明辨是非。庭审中,老人就如何养老表达了自己的意愿,几名子女则对自己为何未赡养老人进行了辩解。庭审后,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下,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承办法官从法理和情理入手,进行了耐心的说服教育。经过近两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就如何赡养老人达成了调解意见,老人由四个子女轮流照顾。
审理结束后,旁听的老人们议论纷纷,认为法院这种审判方式很好,让老百姓都能看得见、听得懂、感受得到法院审理的全过程,能让更多村民了解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张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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