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新人在结婚前都几乎都是没有见过面的,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结合,而走到一起的,属于的包办婚姻类型,中国传统婚姻以其礼仪的隆重和场面的铺陈而颇具特色。它通常要经过提亲、订婚、迎娶出嫁、闹房等“程序”;其中以新婚当夜众亲友在洞房嬉闹新娘和新郎后,新人双双携手归寝。旧时,此中滋生出一些乖情悖理的举动,因多发生在洞房里,故称为“闹洞房”、“闹新房”。
中国人闹洞房习俗看似简单,却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强大的影响力。从影响的范围来说,可谓遍及全国各地;从存在的时间来看,则几乎贯穿了整个封建社会,直到近现代仍然相当的流行。
然而,这一习俗在经历了上千年的变化,洗礼,沉淀,以及外来文化的冲刺,其意义和宗旨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已经变得庸俗不堪,恶俗不堪,很多地方,已经演化为了单纯的以挑逗和侮辱女性为乐趣的恶性事件。
闹洞房这一习俗,到现在,已经不能够成为婚礼的高潮,不能够为之添彩,而只能败兴,只能给新人带来伤害,尴尬,给人生最重要的“洞房花烛小登科”这个喜庆场面带来诸多的遗憾和尴尬,是到了我们不得不去思考和改变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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