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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肉身佛回归荷兰藏家提三条件 归还肉身佛困难重重(2)
时间:2015-12-08 13:41   来源:四海网   责任编辑:毛青青

  关于“合理补偿”,范德弗利教授认为,如果藏家能够证明当年是合法获取,中国方面给予藏家一定补偿以促成返还,“这样做合情理,虽然并不必要”;如果中方能够证明,只要藏家当年做足尽职调查,就一定会知道佛像是被盗文物,那就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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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藏家说过当年是花4万荷兰盾将佛像买到手(1欧元约合2.2荷兰盾,2002年欧元流通以后,荷兰盾退出历史舞台)。他还说过,曾有人出1000万欧元购买佛像,他也没有出手。

  11月底,藏家向多家媒体宣布:“且不论当年购买价格及后续投入(修复、安装、文档修订、大量案头和实地调研),这尊佛像本身就是一件极其罕见、堪称‘无价’的历史珍品。为此,我当然期待得到实实在在的‘补偿’。”

  藏家告诉记者,两年前,一些欧洲收藏家已将手中的中国文物艺术品汇成一组,并委托中间人处理,他最近把章公祖师像也放在其中。他说:“我9月份跟中国政府的人说的是,如果佛像作为整组藏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被一起买下,那佛像的实际售价肯定低于很多人提议向我购买时开出的2000万至3000万美元。”

  范德弗利教授认为,藏家打包交易的想法荒唐可笑。她说:“他想怎么组合都可以,但是以为中国人会买下整组收藏,还以此作为条件,那就荒唐可笑了。”

  知情人士向记者证实,中方的一贯立场是,对荷兰藏家愿意将章公祖师像归还给中国表示赞赏,也为其下了很大工夫对佛像进行研究表示钦佩。中方真诚希望,荷兰藏家能以真正的良好意愿和合理条件,尽快与中方达成归还协议,让章公祖师像回到他所应该属于的地方和人民。

  中方同时强调,章公祖师像属于被盗文物,证据确凿,无论后来经过怎样的转手交易,都不能改变被盗窃、走私的事实。根据相关国际公约、中荷两国法律以及国际上流失文物返还的惯例,被盗文物都应该无条件返还,而不能以购买方式解决。中方从未授权任何人跟荷兰藏家洽商文物买卖事项,反对将章公祖师像返还与其他不相干的事情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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