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查,警方发现,廖某某、周某某、李某某、郭某某等人为首的8个犯罪团伙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进口环节报关信息,将不需要做进项抵扣,或者来不及进行进项抵扣的大宗商品交易的海关代征增值税相关信息冒用,作为自己控制的600多户空壳公司的进项,抵扣后向国税部门申领增值税专用发票,完成“洗票”过程,进而向外大肆虚开,涉案金额190多亿元。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犯罪团伙主要造成三个方面的严重危害,一是该团伙虚开的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下游生产企业作为进项,进行非法抵扣税款,造成国家大量税款损失;二是该团伙虚开的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被骗税分子控制的贸易企业作为进项发票,配以虚假出口贸易,进而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该案中就扩线发现廖某某等人利用深圳某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出口平台骗取出口退税,涉案金额9600多万元。三是该团伙造成大宗商品实际进口商的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冒用,无法完成进项税款抵扣,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该团伙严重扰乱国家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和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危害严重。
警方提醒
传销
据警方介绍,传销行为的主要特征:一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会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二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三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根据法律规定,参与传销活动的,均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均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非法集资
当前,非法集资活动处于活跃期,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理性投资、谨防受骗。任何投资都有风险,千万不要误听误信低风险高回报的宣传。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有: 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虚假宣传造势。
如发现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公司或人员,或者发现自己、亲友被骗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银行卡
保护好自己的银行卡,是有效遏制经济犯罪的一项有利手段,因此公安机关建议广大市民用卡要注意:保护好银行卡磁条信息和密码、尽快更换芯片卡、定期更改银行卡密码、开通余额查询短信提醒功能、特别保管好存有大额存款的储蓄卡、网上支付切勿误入钓鱼网站、莫名链接千万别点击、防范个人身份资料信息泄露。此外,万一遭遇银行卡盗刷,及时报案才能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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