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公安局对外公开电话被人恶意设置呼叫转移,从5月10日以来共有77次呼叫记录,办公秩序被严重扰乱。5月17日,经佛山市反诈中心查实,设置呼叫转移的电话号码所有人为洪某荣,并立即依法将该电话号码进行停封。
洪某荣接受传唤
当日下午,佛山市反诈中心将洪某荣传唤到侦查大楼,并将相关证据移交至禅城公安分局同济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洪某荣对案件事实供认不讳。
洪某荣接受审讯
据洪某荣交代,因之前贷款问题,他受到贷款公司的电话骚扰,头脑一时发热就在网上查了公安局公布的对外服务电话,并设置了呼叫转移,但是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对该男子处以治安行政拘留5日。
法 律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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