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消息,4月11日,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肖某某交通肇事案。
图/光明网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9月2日23时50分许,被告人肖某某酒后驾车与被害人谢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谢某受伤,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经鉴定,谢某所受伤为重伤二级。娄底市公安局交警部门认定,肖某某驾驶轿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并未向公安机关报案,反而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属逃逸,应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肖某某的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肖某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肖某某作了最后陈述。
因案情疑难复杂,法庭决定对该案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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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据媒体报道,受害者的丈夫周先生称,事发至今,涉事司机的丈夫等人来探望过妻子三次,他们曾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除夕那天,她爸爸来了,她老公也来了,她的律师说她爸爸和丈夫跟我一样都是受害者。”
对于这个说法,周先生并不认同。“她要是受害者,要不要我赔偿她呀?”周先生说,他现在更关心妻子的伤情,希望她能够早日康复。周先生称,妻子目前已有好转,但仍不能行走,4月7日在法院时,涉事司机家属已跟他当面道歉。
回忆起当时听到妻子出事时的情况,周先生表示,医院护工拿着照片让其确认身份时,他很难确认是否是他的妻子。“当时满脸都是伤痕,一下子无法确定是不是我老婆,后来多看了几眼才慢慢确认。”
周先生还说,当时看到妻子时,心情非常难受,也非常气愤。“皮肤、嘴巴、鼻子,全部都是血,看不出有一点好的地方,网上的相关内容我都不敢看,心里特别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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