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万全款买了两间商铺,委托出租,不料却被擅自改成了公共厕所。提起这段糟心事,广西的刘先生直呼“晦气”。
9月11日,广西的刘先生向潇湘晨报晨意帮忙记者反映,他为此与贺州华美立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打了官司,一审二审均胜诉,法院判决对方将商铺恢复原状。“已经过去三个星期了,对方根本不愿意履行判决。”
9月11日,晨意帮忙记者多次拨打贺州华美立家商业管理公司的电话,一名工作人员接听电话后,称“我是广西贺州的,与长沙有什么关系”,并挂断电话。
记者随后联系到刘先生所购商铺的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如果刘先生提出更换商铺,且公司同意,可为刘先生更换。
但刘先生拒绝了,他认为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复杂,“买商铺又不像买菜那样,说换就换。”
投诉:
120万买的商铺被擅自改成厕所
“120万的商铺是全款买的,是我父亲毕生的积蓄。”刘先生拿出两份判决书,语气无奈。
他告诉晨意帮忙记者,在购买商铺一段时间后,有人联系他,说可以将商铺委托中间人出租。“我们是在销售中心签的委托合同,对方 为了统一管理,不管租给谁,第一年、第二年的租金标准分别为总房款的5%。”
刘先生提供的一份《商铺委托介绍招商及管理合同》约定,委托期限5年,自2022年5月1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为项目招商筹备期,在此期间刘先生不收取租金,商铺使用权归贺州华美立家公司所有),签订时间为2021年10月4日。
“我的两处商铺,面积都是102.39平方米。”刘先生原本猜测,因为是打造建材城,自己的商铺会用被商家租用做建材生意,直到2022年8月,他去实地考察,意外发现自己的商铺被改成了厕所格局。“蹲厕装置、排水系统基本完成了,我要求对方整改被拒,2022年9月,我的商铺被作为公共厕所投入使用。两间商铺,刚好一个男厕所,一个女厕所。”
无奈之下,刘先生将贺州华美立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恢复原状,并在一审、二审中胜诉。
刘先生提供的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3月19日,刘先生向广西万物城实业有限公司购买了两个商铺。2021年10月 4日,刘先生与华美立家公司签订了两份《商铺委托介绍招商及管理合同》,但华美立家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刘先生的同意,将案涉两商铺改造成厕所。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中,双方虽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华美立家公司能否将刘先生的商铺改建成厕所,但根据《商铺委托介绍招商及管理合同》约定"以乙方专业服务运作模式为基础,依托优势资源和管理经验,保证本商铺整体运营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商铺的保值与升值,达到多赢的目标",刘先生将商铺委托华美立家公司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商铺的保值与升值,而华美立家公司擅自将商铺改建成厕所,有违合同约定的初衷,构成违约。刘先生要求华美立家公司将案涉两商铺拆除所有厕所装修装饰并恢复商铺到交房时的原状,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予以支持。
此外,对于刘先生提出的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一审法院酌情认定为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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