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琦公司美ONE合同细则曝光 品牌方被要求保证价格
时间:2023-10-25 20:07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责任编辑:沫朵
原标题:李佳琦公司美ONE合同细则曝光 品牌方被要求保证价格
随着一纸合同细则的曝光,霸榜热搜榜单的李佳琦公司美ONE被质疑“二选一”事件迎来新进展。
根据新浪科技24日晚间 报道,其 获取到了一份“美ONE直播推广服务合同”,其根据合同条款,如其它渠道高于直播间需赔偿200万。
具体来看,合同中写道,品牌需保证赠品的价值为保证期限内在保证范围内的同等条件下价值 。且在保证期限内,品牌需要保证其通过指定达人在本合同框架下双方约定的所有推广服务下提供的促销力度为保证期限内在保证范围内的同等条件下最大力度。如若违约,品牌需要向消费者退还五倍差价,并向美ONE赔偿违约金人民币200万元,并承担由于退还差价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合同中规定,最优惠价格的范围为淘系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淘宝/天猫店铺、主播直播等淘系内容渠道)、其他电商平台和线下渠道。最优惠价格保证期限为该场直播推广服务实际发生日前后各60日内(共121天)。此外,在保证期限内,品牌还需保证其通过指定达人的所有推广服务下所对应计划售货量内的推广对象的最终成交价为保证期限内在保证范围内的 价格。
回溯来看,10月24日,有京东采销人员在朋友圈公开喊话称李佳琦“二选一”。该工作人员表示,京东收到了品牌商海氏的律师函,被品牌投诉由于某款海氏烤箱的京东价格低于李佳琦直播售价,违反了他们与李佳琦签署的“底价协议”,并要求赔偿巨额违约金。该工作人员表示,该产品为京东自营产品,其价格低是因为京东自掏腰包进行补贴,并质疑李佳琦有“二选一”行为涉嫌违法。
据该工作人员提供的律师函,海氏方面表示,京东多次违反合同约定,直接或间接修改海氏产品销售价,同时,也造成了海氏公司在与其他客户合作合同中的被动违约,即将产生巨额赔偿的风险。此前,李佳琦前员工也曾曝头部主播选品垄断,称主播之间的竞争激烈,头部大主播的控品、垄断行为不会直白写进合同,但其实是一个行业的通病。
不过,当日晚间,李佳琦所在公司美ONE和海氏针对此事均作出回应,并否认了该采销人员提及的“底价协议”。
针对该采销人员提及的“底价协议”,美ONE表示,纯属躺枪,“底价协议”和“二选一”的说法均为“不实信息”,李佳琦直播间与品牌方签定的合约中并没有涉及“全网 价”和“二选一”的约束条款,直播间商品的定价权在于品牌。烤箱品牌海氏后续发布声明,表示采销未与品牌协商,擅自调低价格,在品牌方不同意后仍拒绝修改价格。海氏同时表示调低价格出售的烤箱,每台损失都由海氏承担,并非由平台补贴。
随着该事件的逐渐发酵,“李佳琦直播间称从未要求品牌二选一”、“李佳琦直播间的底价协议合理吗”等话题霸榜热搜榜单。虽然美ONE对此事给予否认,但是疑似合同细则的曝光,美ONE又将如何回应备受关注。截至记者发稿,美ONE尚未对合同真实性等作出 表态。
值得一提的是,“二选一”等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是监管部门重拳打击的领域之一。
新修订的反垄断法第十八条指出,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第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第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 价格;第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法规也指出,对前款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协议,经营者能够证明其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不予禁止。经营者能够证明其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低于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标准,并符合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不予禁止。
根据反垄断法,若被认定为垄断行为将面临重罚。该法规第五十六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上一年度没有销售额的,处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对达成垄断协议负有个人责任的,可以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实际上 ,2021年3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也制定出台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负责人就《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答记者问。其中,回应平台强制“二选一”问题:平台不得通过搜索降权、下架商品、限制经营、屏蔽店铺、提高服务收费等方式,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在多个平台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利用不正当手段限制其仅在特定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快递物流等交易辅助服务提供者;不得实施其他干涉平台内经营者自主经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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