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小学校服管理实施意见解读:贫困生无偿配发(2)
时间:2017-02-07 13:52 来源:四川在线 责任编辑:毛青青
学校、相关部门和机构工作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如何保障中小学生规范穿着校服?
《实施意见》明确,参考国际普遍做法,统一着装上学成为普遍共识,积极提倡中小学生穿着校服,逐步使更多学生穿着校服。提倡各级政府优先为农村学生、贫困学生无偿配发校服,并且鼓励校服生产企业按学校着装人数的2%以上比例,为家庭贫困学生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无偿提供校服,鼓励社会各界为学生公益捐赠校服,切实减轻学生、家长负担。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实际制定校服穿着规范,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实际制定校服管理办法。
六、是否规定校服的着装周期?
《实施意见》对着装周期进行了原则性要求,提出着装周期原则上不低于两年,毕业学年度不建议购买校服,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利益。
总之,校服管理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各地、各校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服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保障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推动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切实提高教育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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