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这14个村被国家点名表扬,有望获得100万补助!
时间:2017-07-31 14:52 来源:四川政府网 责任编辑:毛青青
原标题:四川这14个村被国家点名表扬,有望获得100万补助!
2016年底,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下等五部门发通知,“十三五”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创建三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分别为保障基本示范村、环境整治示范村和美丽宜居示范村。
日前,住建部官网发起《拟公布2017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名单公示》,2017年首批评选295个,公示名单中我省共有14个,数量居全国第二。按照规定,示范村名单由5部门联合公布,中央财政将对每个示范村安排补助资金100万元。
示范村有哪几种类型
怎么评定,有什么优惠政策?
创建对象
示范村创建对象为行政村,同一行政村只能选择申报一类示范项目,不同片区申报有不同限制:
东部地区重点申报美丽宜居示范村,中西部地区重点申报环境整治示范村,保障基本示范村仅限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 贫困县申报。
认定和公布标准
根据成效分配名额|“十三五”时期,3类示范村每两年评选公布一次。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农办、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根据各省(区、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成效及行政村、建档立卡贫困村数量分配3类示范村名额。
省级有关部门负责评审|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党委农村工作综合、财政、环境保护、农业部门(以下简称“五部门”)按照示范村创建要求,向省级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申报示范类型、村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重要经验、人居环境主要变化等。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组织评审,可结合实际将示范村创建条件进一步细化为评审标准,就申请材料真实性、经验可推广性等进行评审并逐村开展现场核查;评审结束后,将推荐名单、评审工作情况报告及每个村的申请材料、省级评审意见、现场核实情况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各省(区、市)评审推荐的示范村数量不得超过本地区分配名额。
每个示范村补助100万
五部门复核各省(区、市)推荐名单和申请材料,并抽选部分村庄进行第三方现场核查。对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不予认定,并要求省级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补报。示范村名单由5部门联合公布,中央财政对每个示范村安排补助资金100万元。
“本次四川入选的14个村庄,包括保障基本村8个,环境整治示范村3个,美丽乡村示范村3个。”
保障基本示范村
应因地制宜改建或新建基本生活设施,实现3个基本保障:有基本安全保障,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有基本防灾减灾设施和措施;有基本生活保障,供水、道路、用电等满足日常生活需求;有基本卫生保障,人畜实现分离居住,消除蚊蝇鼠蟑危害。
-广元市旺苍县木门镇天星村-
天星村位于旺苍县木门镇东北,是典型的秦巴山区贫困地区,于2014年被核定为“贫困村”,其中贫困户116户399人,贫困发生率24%,是木门镇贫困覆盖面最广,贫困程度最深的村。
-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民主乡玛瑙村-
民主乡玛瑙村是全国第二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存在”,是乐山市最大的苗族聚居点。2013年开始实施彝家新寨建设,2014年10月建成。
-南充市仪陇县日兴镇黎明村-
黎明村距仪陇老县城9公里,新县城约45公里,距南充市约120公。自脱贫攻坚以来,该村全力打造“全省脱贫攻坚的示范和标杆”2016年,全村已脱贫17户74人,贫困发生率降至8.8%。
-宜宾市屏山县鸭池乡越红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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