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开展禁渔期执法检查保护天然水域生态环境
时间:2018-03-20 17:36 来源:川北在线 责任编辑:青青
原标题:都江堰市开展禁渔期执法检查保护天然水域生态环境
3月1日至6月30日,是我市天然水域春季禁渔期。抓紧、抓实春季禁渔工作,有利于恢复鱼类种群、维持水生生物多样性、改善渔业生态环境,确保我市渔业资源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都江堰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渔政执法中队和水产管理科在今年2月份早部署、早动手,以扎实有效措施,如火如荼开展春季禁渔工作。
按照四川省农业厅春季禁渔工作的要求,我局立即展开禁渔工作,成立春季禁渔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以会议文件部署、媒体宣传、公开举报电话、与涉渔商家签订责任书、开展自查和联合检查等形式开展禁渔期工作,确保春季禁渔工作扎实推进。一是与我市各涉渔市场经营户和部分涉渔商家签订了春季禁渔责任书,禁止销售野生鱼类;二是在全市重点天然水域、各乡镇、所有大型农贸市场、涉渔餐馆张贴禁渔通告、悬挂禁渔横幅;三是建立了春季禁渔工作台帐,详细记录禁渔期巡查工作情况;四是通过电视台、报纸、广播开展禁渔期宣传,还利用网络信息平台,把春季禁渔工作信息群发到个人手机,让广大市民增进对春季禁渔工作的了解;五是设立举报电话87283385,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举报任何形式的涉渔违法行为。
截止目前,全市已通过电视新闻报道7次,报纸刊登文章1篇,发放简报、禁渔宣传资料10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120幅,出动渔政宣传车和执法船共45次;开展执法检查23次,参加检查人员29人次;没收网具16副,共计4000米,没收鱼竿4只,没收并放生桃花鱼、白条鱼、红尾子等野生鱼10余公斤。
通过禁渔期间的大力宣传,全市天然水域垂钓人员明显减少,违法捕捞、运输和经营野生鱼类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行动,扎实推进禁渔期工作,按照坚持“打击非法捕捞、保护水生资源”总要求,全力开展打击非法电鱼、网鱼整治等行动,有效维护我市水生野生动物多样性,确保水生动物生态环境得到持续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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