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川北在线
微信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达州市两名见义勇为个人获省政府奖励
时间:2015-11-25 13:03   来源:达州政府网   责任编辑:晓锋
    原标题:我市两名见义勇为个人获省政府奖励——来源:达州政府网

    近日,省人民政府发出文件,对12名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2个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群体进行通报奖励。其中,我市宣汉县恒升建筑公司职工王永清、五宝镇三元村4组村民向军获省政府表彰为“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奖励牺牲人员王永清20万元,奖励向军5万元。

    王永清,男,生前系四川省宣汉县恒升建筑公司职工。2013年5月7日傍晚,王永清在宣汉县滨河路散步时,听见江口电站放闸鸣笛后正欲回家,看见14岁少女小慧(化名)跳河轻生。王永清立即冲向湍急的河水中救援,及时抓住了小慧的衣服,并将其托出水面,小慧最终被向军与周围群众合力救起,而他却因体力不支,被卷入流水中。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及时赶赴现场,直到次日凌晨才在其下水救人的回水湾处找到他的遗体。2013年5月,王永清被宣汉县人民政府表彰为“见义勇为公民”;2013年8月,被达州市人民政府表彰为“见义勇为勇士”;2015年11月,被提名为达州市“见义勇为模范”。

    近年来,广大人民群众在参与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中涌现出了一批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他们面对违法犯罪行为、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挺身而出,保护了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平安达州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投稿邮箱:chuanbeiol@163.com   详情请访问川北在线:http://www.guangyuanol.cn/

川北在线-川北全搜索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注明"来源:XXX(非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②本站所载之信息仅为网民提供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其真实性由作者或稿源方负责,本站信息接受广大网民的监督、投诉、批评。
③本站转载纯粹出于为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不原创、不存储视频,所有视频均分享自其他视频分享网站,如涉及到您的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站将及时进行删除处理。



图库
合作媒体
金宠物 绿植迷
法律顾问:ITLAW-庄毅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