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达川区决定全额资助全区6554名农村五保对象参加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这是2007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来,达川区连续11年全额资助农村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
达川区此次资助的是全区2017年3月在册的农村五保对象,资助标准为个人自付部分每人150元,总资助金额为98.31万元,其资金直接由区民政局划转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办公室。
为提高农村五保对象生活质量,去年,达川区上调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供养金从370元/人·月上调至400元/人·月;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供养金从280元/人·月上调至300元/人·月。对患病住院治疗的农村五保对象,新农合按政策规定报销后,区民政局对政策范围内自负剩余部分实施了医疗救助。仅2016年,达川区就为全区1600余名患病住院治疗的五保对象发放医疗救助金260余万元。从2013年开始,达川区对全区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每人每年发放500元门诊医疗费,以用于敬老院购买非处方类常用药品和休养老人患病后就近门诊治疗开支。
去年,达川区还投入10.71万元,在全市创新为全区714名集中供养五保对象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有效缓解了五保对象治病贵、治病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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