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全县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5月22日,宣汉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成立宣汉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该县环境保护委员会正式成立。
据悉,宣汉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县委书记、县长为双主任,分管县领导为副主任,47个县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成。同时,《通知》明确了该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职能职责,建立起会议召开、联络员、信息报送、工作经费、联动机制、考核等六项工作制度。
宣汉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成立,将有助于该县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统筹、协调、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和解决重大环境问题,监督检查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必将进一步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投稿邮箱:chuanbeiol@163.com 详情请访问川北在线:http://www.guangyuan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