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运输和车辆秩序,维护开江县道路交通和客运市场安全稳定,确保道路运输行业有序运行,从5月15日至6月15日,开江县政府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城区两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依法严厉整治,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强化宣传引导,依法维护公民的知情权
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印发《关于城区两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四轮车专项整治的通告》等宣传资料6000余份,并发放至广大群众手中,出动宣传车6辆次,通过开江发布微信平台、每晚在县电视台对《通告》连续播放,各类学校以“小手拉大手”等形式达到家喻户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的内容、目的、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社会关注整治活动,积极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为整治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氛围。及时向社会公开运管所、交警大队、市场监管局等投诉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在全县上下营造了良好的整治环境,确保了整治工作的公开透明,依法维护公民的知情权、知晓权、监督权。
规范执法程序,依法严厉开展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工作启动前,县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对车辆非法营运行为的处理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针对摩托车三轮车四轮车等非法营运调查处理难的问题,县法制办邀请市法制办进行指导,并组织开江法律顾问团对县交运局的职能职责予以咨询,最终确定由县交运局运管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查处。同时,严厉打击出租车乱涨价、拒载、不打表、拼客等违规行为;依法取缔机动车、非机动车无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非法改拼装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查处无厂名厂址无合格证的“三无产品”及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违法经营行为等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整治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对整治行动中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受理专项整治中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县法制办负责。
严格文明执法,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公安、市监、城管、交运等有关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教育宣传后,按照《开江县城区两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四轮车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佩戴执法工作证,着执法服装,深入大街小巷,对违法行为耐心进行调查取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对查处的违法行为予以公正、公开处理。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检查经营商家28户次,查获非法改装电动三轮车19台、封闭三轮车7台,电动自行车11台、摩托车14台,查处乱停乱放车辆21台,拖离乱停乱放非机动车59辆,扣押占道经营机动车3辆。通过前阶段的整治,县城区非法营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尤其是残疾人三轮车和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的问题大幅减少,新北街、汽车站、五路口、三源中国银行步行街、橄榄广场、双河口、建设街、各学校及农贸市场周边非法营运车辆聚集候客现象明显改观,城区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城市形象明显改善。此次整治工作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充分肯定、普遍好评,群众表示理解和满意,并 以后不再从事非法营运行为。各部门结合自己的职能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日常管理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常态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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