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渠县民政局立足民政职责,采取三项措施,切实保障农村地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一是认真开展摸排工作。制定印发《渠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工作,经排查,目前全县共有农村留守儿童21353人,其中孤儿421人,准确掌握了留守儿童第一手资料。
二是积极开展救助工作。根据前期摸底排查数据,按照现行救助政策及时进行救助。全面落实国家孤儿救助保障政策,按照每人每月748元的标准为全县418名散居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159.6232万元,按照每人每月1246元的标准为全县3名福利机构养育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 1.869万元,有力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
三是深入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制定出台《渠县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综治、教科、公安、民政、财政等9部门的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的监督和指导,有针对性的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帮扶,努力推动我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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