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置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废物和污水处置,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妥善的处置,有效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环境,切实维护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渠县卫计局按照“强督导、严整改、重查处”的要求,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卫计监督执法大队专门力量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县属医疗机构、民营医院和部分中心卫生院、乡卫生院,开展了医疗污水及废物处置专项督导检查。
此次督导检查重点内容包括: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执行情况;医疗机构污水处置设施运行、污水消毒措施落实情况;医疗废物暂时储存设施及分类管理情况;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情况。
通过这次检查,有效增强了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切实担负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了医疗废物、废水处置科学、规范、合理。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被检单位及时整改,迅速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查到底、严肃追责,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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