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合理、管理不规范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不到位等问题,近年来,通川区创新实施“八建”模式,进一步优化党组织设置、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
应建尽建。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机关单位、村(社区)、群团、企业和其他组织,符合条件应该建立党组织的,一律按程序建立。重点增建。结合通川区地处主城区、承担市区重点工作较多较重的实际,对重点单位、重点村、重点社区和重点项目,根据工作情况和党员人数,按规定增设党的基层组织。规模高建。凡党员人数超过50人的,根据实际情况升格为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凡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根据实际情况升格为党的基层委员会。产业优建。入驻村(社区)的大型产业,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根据实际情况,优先成立党的基层组织,进一步发挥产业带动致富作用。“两新”创建。在“两新”组织中,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创建活动,进一步扩大“两新”党组织覆盖率。属地共建。辖区内具有多个单位或组织的,根据职能属性,合计正式党员达到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联合基层组织,增强各基层单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村企联建。在贫困村经办的企业党组织,与贫困村党组织共同建立党的联合总支部委员会或党的联合委员会,进一步发挥村企协同聚力,谋发展、促脱贫。多支合建。已成立的党支部,根据行业性质或地理位置,进行优化和整合,成立党的联合基层组织,凝聚合力,促进党支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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