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川北在线
微信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新消法做后盾 买车也有“后悔药”(2)
时间:2013-07-04 02:03   来源:互联网整理   责任编辑:毛青青

  汽车出现质量问题或买卖纠纷时,消费者往往因为维权费时、费力而只能忍气吞声放弃维权。草案更规定无论是何种纠纷,消费者索赔的金额 500元起(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算),保障消费者权益,也能提高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

  网购汽车?有七天反悔期

  [案例]如今网上买汽车已经司空见惯,吉利、东风日产、SMART等新车都已经“触网”,通过网络手段促进汽车交易。去年12月,李先生在某电子商城看见某品牌汽车网络促销,遂购买了一辆7万元左右的新车,当去4S店提车时,他发现购买的车辆颜色和部分装饰件与网上看到的有所出入,希望退货。因是特殊大件物品,商城迟迟没有回音,厂家却期望通过与其协商换车来解决,并不同意退车。无独有而,小梅在网上为爱车购买了一套3D立体车内脚垫,买了后却发现不符合车的尺寸,同样遭遇商家以脚垫售出概不退货的难题。

  草案:消费者可单方面解除购买合同

  要求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网上商品提供必要的信息。同时赋予网购消费者在适当期间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但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除外。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货物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价款。同时对消费者个人信息隐私进行保护。

  行业解读

  汽车属于需要消费者实际体验后才能正确购买的大件贵价商品,网上购车的风险,买卖双方均需要承担。从汽车的使用特性来说,汽车并非属于“不宜退货”的商品类型,因此一旦网上购车出现问题,消费者也能有效维权。

  律师解读:

  新消法是维权利刃

  对于草案新规对消费者的“偏袒”,不少经销商对记者表示了担忧:不附条件的退货规定和赔偿约束,是否会导致恶意退货,从而给经营者带来不利?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顾问邱宝昌表示:这种规定本身体现了一种公平,经营者大可不必担忧。实践证明,汽车这种商品,恶意要求退换货的现象很少。举证倒置在汽车业界早已喊了好多年,即使是今年即将推行的《汽车三包》也未能在这一问题上取得突破。如果这次消法修正案能够在这一问题上有所突破,对于车主来说,无疑会是一个新的维权利刃。

   投稿邮箱:chuanbeiol@163.com   详情请访问川北在线:http://www.guangyuanol.cn/

>>相关文章
川北在线-川北全搜索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注明"来源:XXX(非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②本站所载之信息仅为网民提供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其真实性由作者或稿源方负责,本站信息接受广大网民的监督、投诉、批评。
③本站转载纯粹出于为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不原创、不存储视频,所有视频均分享自其他视频分享网站,如涉及到您的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站将及时进行删除处理。



图库
合作媒体
金宠物 绿植迷
法律顾问:ITLAW-庄毅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