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传统的农村管理体制与现代社会治理的要求不相适应。改革开放以来,东莞市村一级实行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和集体经济组织“三副牌子、一套人马”的运行体制。随着发展形势的不断变化,这种体制的局限性及缺陷日益凸显。由于政经不分、政社不分,作为自治组织的村(居)委会,集繁重的经济社会事务于一身,既负责经济发展,又负责行政管理,既难以提升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也难以将经济搞好。同时,“平均股权、平均收益”的产权制度、重大事项村民(股民)集体讨论的决策机制、村民(股民)直选的干部产生方式,导致基层干部管理工作行政化、经济行为短期化,考虑集体经济长远发展不足,实现新的发展难度较大。
四是沉重的社会公共负担与村级组织的功能定位不相适应。由于实行特殊的管理体制,东莞市农村集体承担着教育、治安、环卫、社保、计生、优抚、基建等全方位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和公益福利事业,社会公共开支呈高速增长态势。2012年,东莞市村组两级公益费用达57.9亿元,占当年经营纯收入的67.9%。2007-2012年,全市村组两级总收入年均增长2%,公益和福利费用则年均增长7.7%。在沉重的社会公共支出下,村组两级当年积累从2007年的12.4亿元锐减至2012年的1亿元,扩大再生产能力大大削弱。
三、东莞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的探索实践
近年来,东莞把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作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重中之重,坚持科学谋划,统筹兼顾,着力破解传统发展难题,探索科学发展新路,激活农村发展活力。
一是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农村集体经济质量效益。推进租赁经济高级化。出台对镇村引资、村制造业纳税大户和村重点项目税收等奖励政策,设立1亿元的镇村产业升级补贴奖励专项资金,鼓励集体引进上规模的优质项目,促进集体物业升级。鼓励镇村用好“三旧”改造优惠政策,大力推进高层工业楼宇建设和改造,支持建设市场、商铺、写字楼等 物业。推进投资方式多元化。支持镇村以土地、物业和资金等资源,通过信托、合作、入股、投资基金等方式,参与城市开发、产业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村集体从注重集体资产的物质形态管理向注重价值形态管理转变,从资产管理向资本运营转变。麻涌等7个镇59个村集体参与信托投资,委托金额5.86亿元,累计实现收益3935万元。推进开发建设集约化。按照“市镇主导规划开发、市镇村分享发展成果”的经济发展与利益分配原则,大力推进市镇村统筹招商、统筹用地、合作开发、三级利益分成等统筹发展模式,引导镇村共同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都市农业、现代服务业,逐步形成集约建设、统筹发展格局。鼓励镇街一级通过“统一规划建设、统一经营出租,产权独立、收益归村”的形式统筹建设集体物业项目,形成规模效应。推进经营管理专业化。鼓励有条件的村组探索推进集体经济组织公司化改造,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聘请职业经理人、专业运营团队负责集体资产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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