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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区的未来生存模式:以商养文(2)
时间:2012-11-20 08:52   来源:川北在线综合报道   责任编辑:毛青青

  但同时,邓刚表示,为了保证艺术区不丧失文化艺术的定位。艺术区要对园区内文化机构进行一些政策扶持。尽管,入驻红坊的艺术机构只有8家,但所占园区租用面积就达到35%。邓刚告诉记者,在2009年画廊业最不景气的时期,艺术区内的一些艺术机构也曾发生房租拖欠、以艺术品抵押租金,甚至最终撤出的情况。

  “情况最好的时候是2006、2007年。那时候,一些画廊卖一幅画就能把所有的房屋成本和运营成本解决掉。但后来,画的溢价也没那么高了,情况越来越不如意。这个跟当代艺术的波动有关。现在的画廊经营状况也只能说是一般。”邓刚告诉记者。

  最近,为了维护红坊艺术区的文化资源,艺术区运营管理方组织园区内多家画廊成立红坊艺术区画廊联盟。目的是将园区内的画廊资源整合,增强凝聚力,形成契约关系,合力做事。

  从艺术区到文化产业园区

  无论是以城市开放性、公益性为目标,还是以文化艺术、创意产业为目标,甚至是以商业展销、文化娱乐为目的,艺术区在纳入到文化产业项目之中的时候,其公共投入与运营收益之间的协调平衡,商业与文化间的矛盾或互补都是摆在经营管理者面前的难题。而政府在其中的资源投入、调配和协调管理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向勇认为,在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中,政府应继续加大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同时加强文化产品的产出。“我们文化活动以及文化产品的数量,构成了我们真正的文化繁荣。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应该反对利用文化圈地来进行所谓的园区建设,反对"只见大楼不见文化"、"只见硬件不见内容"的产业园区发展模式。”

  向勇认为,政府在推动文化产业当中扮演的角色应当是公共管理和经济调节。政府应当营造一个有规则竞争的文化市场环境,也要对公共文化服务加大配给效力。

  向勇向记者表示,“任何事情都有正面和负面,这样做的好处是我们认识到了文化产业的商品属性——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一体两翼,公益性的文化事业和经营性的文化产业。但是文化发展并非泾渭分明,公共文化事业是一部分,盈利的文化产业是另一部分。实际上,它们之间是有交集的,形成半公共产品和半私人产品。”在他看来,文化产业园区其实扮演的就是这个角色,把应该纯粹由政府建设管理的公共文化服务,变成政府和私人企业的合作,这其中有一定的公共性,但也有一定的盈利性。园区就应该解决如何协调半公共、半私人空间的问题。有的园区是公共信息平台,有的是公共技术平台,有的是知识产权平台,“"园区"这个产品不完全是公共的,也不是完全私人的。”他说。

  向勇将文化产业园区看做是一个半公共、半私人空间的“新公共空间”。“这个文化产业园区交换的是什么呢?交换的是私人和公共部门围绕公共利益进行转换的公共产品,或者转换成为私人产品。有了这个转换,就会有风险,所以政府才要出资搭建园区,而不是政府建园区跟大企业要税收、要产值。这是传统工业园的思路,是错误的。”他说。

  在向勇看来,对于当地的市民来说,公共空间就要考虑到相关利益者。一个文化产业园区要有各类的公共博物馆和私人博物馆、公共美术馆、私人美术馆,甚至有一些名人故居,而不是简单地建新大楼引进企业。“在我看来,这些不是"文化产业园区",就是纯粹的"产业园区"。如果不是基于文化资源生长出来的文化园区,就不是一个纯粹的文化产业园,只是冠以文化产业的名字而已。”

  艺术区从发生到发展,在中国仅仅走了十几年。伴随着文化产业项目的兴起,艺术区的未来,道路还很漫长。从最初的自然形成,到当下有意识地打造跨艺术与商业两界的艺术区,在城市的文化生长与经济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也为人们所认识和重视。它所具有的文化定位与经济运营这两个属性,看似矛盾,实则共存共荣。而只有商业为艺术让渡一定的利益,为它的发展提供空间与支持,艺术才能够以其独有的文化力量,滋养整个艺术区的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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