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好坏取决于读书做人的功夫 ——上海市语文特级教师黄玉峰点评2012年各地高考 作文
今年高考各省作文命题基本都是围绕“社会”与“人生”这两大主题:前者如山东卷的“孙中山讲话”、北京卷的“火车巡逻员老计”,后者如福建卷的“人生的赛跑”、江西卷的“想着你拥有什么,还是想着你没有拥有什么”、浙江卷的“站在路边鼓掌的人”等。命题的内容不外乎普通学生的生活与学习,学生如果有所积累,平时对生活的意义、对社会的现象有所思考,足以“以不变应万变”。
值得一提的是,有个别省市的作文题目涵义比较模糊,指向不够明确,如湖南卷的“双手的联想”,四川卷的“一滴水”,新课标卷的“船主与油漆工”。这种题目看似深奥莫测,其实并不需要考生有什么特殊知识,材料只是一个由头,只需从中抽绎出一个恰当的主旨,再根据主旨敷衍成文即可。“怪题”说到底也还是寻常的题目。
不过,从命题的角度说,这样的题目有一定问题,一方面可能给考生造成不必要的审题障碍,而这种人为附加的难度与考生的文字功底、语文素养关系不大;另一方面这将造成阅卷上的困难,题义含糊,会出现更多徘徊于“偏题”边缘的文章。当然,即使是在“难写”的题目下,一样会产生好文章,这也体现出我们学生在应试上的适应能力。
今天,我们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几篇比较成功、获得高分的高考作文进行评点,将来的考生或能从中找到一些启示。需要提醒的是,对于高分作文可以分析总结其规律,但并不应生硬模仿,正如齐白石所说:“学我者生,似我者死”。
今年各地高考作文命题方式和以往相比,本质上并没有大的改变。对考试而言,我们无须在猜测未来命题方向上过多费心。命题的变与不变,文章的好和不好,还是取决于“读书做人”的功夫。
1 【广东卷 作文】 生逢其时
我想起《双城记》中开篇的那句话,“这是一个最繁华的年代,这是一个最萧条的年代。”我们永远在时代的夹缝里徘徊、挣扎、踟躇独行,天上地下人间仿佛找不到一个立足之地。而我却以为,不论生活在哪个时代,我们都应该怀着宽恕与爱,去面对这个世界、去活着。(开头引用名著,紧接着亮明自己的观点,大气)
生活在十九世纪的狄更斯,彼时改革初行,社会动荡,英国贵族与底层贫民矛盾激化,资产阶级戴着虚伪的面纱招摇过市。那算不上一个好的时代,换句话说,那并非一个适合文艺发展的时代。(十九世纪的英国未必如此不堪,但出于行文需要,亦无伤大雅)可是在那个时代的狄更斯并没有纵情歌酒、怀着绝望的心情自暴自弃,也没有愤懑偏激、用一支笔写作生命的孤注一掷,相反他结合当时的英国开出的一剂良方,是宽容与爱。他书写《双城记》、《雾都孤儿》,他写的不是革命史,而是捕捉了那一个时代的氛围,用一个故事告诉人们仇仇相报终无已时,流血只能造成更多的流血,只有宽恕能拯救这个世界。仁慈如狄更斯,看似是最不合适那个阴暗的时代的,可是他能勇敢地直面,用自己的力量去感化那个社会,在最不合适的时期里做了最合适的壮举。(这里的议论精彩)
而在现代,二十一世纪的伊拉克,我仿佛又看见了这种力量——那个生活在巴格达的八岁少年卡马尔·哈希姆。他行走在哀鸿遍野、民不聊生的那片土地,有诗歌形容这个时代的中东,“北坡上的灵车来来往往,日以继夜”。(这一句诗摹写惨状,胜过千言万语)没有少年的玩乐,没有果腹的热饭,只有硝烟与战火,明灭不熄。多少人在贫民窟、难民营里祷告,来生不要生在这里。可是卡马尔并没有,他拿着相机记录伊拉克的点点滴滴,记录每一个温情的画面:有老人坐在书店门口阅读,太阳从棕榈树后面徐徐升起,咖啡馆的门外摆着一杯免费饮料。(具体的画面可以直指人心)这算是一个糟糕的时代,这是一个没有任何孩子愿意生活的时代,然而卡马尔用自己微薄的力量去记录那些爱与温暖,鼓励每一个伊拉克人勇敢地、努力地活下去,这是在最不合适的时期里最适合的救赎。(把目光拉回当代,一古一今两个例子说明同一个问题)
我们无法选择自己的生卒,然而又有多少人终生困于自己的生不逢时,郁郁而终,如那个错生在帝王家的亡国诗人李煜,如那个忧愤一生最终病死的贾谊。倘若他们能正视自己的年代,能用自己的力量去改变一些什么,那么历史会否有所不同?(这个问题问得好)
不论我们生在繁华的年代,抑或萧条的岁月,都应当拿出自己的力量。那不是残忍的力量,不是无情的力量,它或许微弱并伴随苦难,却能在深渊中带来光明,在坚韧中捍卫我们的爱——这便是生逢其时的全部诠释。
【简评】以狄更斯 的“时代论”开场,便有历史的深厚感,从十九世纪的英国谈到二十一世纪的伊拉克,只为了论证“无论在怎样的时代都应该以爱去面对”,最后更是大胆地对“生不逢时”的古人李煜、贾谊的命运做出自己的评论,作者的见识、视野可见一斑。大胆地发挥自己的所长,举出自己真正有所了解、有所体悟的例子,而不是一味承袭套路,这样的考场文章不仅在广东,即使放到全国,也属佳作。这次广东省的命题是比较成功的,因此也容易出气韵宏大的好文章。
2 【湖南卷 作文】 送妈妈“回家”
人的手,可以触摸到一个生命的灵魂。一生之中,我用双手感受过无数事物,终于有一天,我真切地感觉到了灵魂的温度。(把材料给的线索引向一个沉重的话题,不着痕迹)
我第一次参加葬礼,刚十六岁。
殡仪馆积聚多年的寒气仿佛全部集中在这间小侧屋里,人站在里面,仿佛浸泡在蓄满冰啤酒的湖里,冰凉麻木,昏昏欲睡。
我的左手轻轻停在她的脸颊,力度真的轻得不像话。但我知道,即使再用力,也弄不醒这个陷入沉睡的女人。我幻想着她会再次睁开那双漂亮的眼睛,然后站起来,走出这座冰棺。(第一次写到手)但这只能是一次充满深情与天真的妄想罢了。
她刚被抬来的那会儿,就有一群人在门口打麻将,吵吵闹闹,不绝于耳。起初我很愤怒,但又只能安慰自己,也许这是一种习俗吧,热闹热闹。这里,的确太冷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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