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绅士都知道一代宅男神器快播已经离我们而去,而当时快播面临2.6亿的天价罚款,不过快播对于这样的判罚并不服气。今日快播公司起诉深圳市场监管局终审判决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除上诉方快播公司,被上诉方深圳市场监管局外,举报快播的第三方腾讯公司也参与庭审。案件将择日宣判。
在庭审上,快播律师认为,深圳市监局帮助腾讯清除竞争对手快播。在他看来,快播与腾讯是竞争对手,虽然是小公司,但是技术上很先进,本案仅仅依据腾讯这一厉害关系人就做出如此重的处罚,等于帮助腾讯清除了一个竞争对手,并且是打着“公共利益”的幌子。
而腾讯代理人在公开审理上表示,快播是侵犯公共利益,不仅仅是腾讯一家,其侵权对象是全行业的正版版权内容,快播从未花过一分钱购买正版版权。
据了解,侵权行为的四大构成要件,第一,有行为违法,第二导致被侵权方发生损害事实,第三,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第四违法行为实施者存在有过错,比如主观故意。一般来说,侵权行为有四个构成要求,满足了这四个要件,就构成侵权。
在审理一开始,腾讯代理律师对应侵权行为的四大构成要件,以此证明快播侵权。
不仅如此,腾讯代理律师还表示,国家版权机关认定快播的行为是侵权行为后,发出过整改通知书,但是在整改期内,快播依然“我行我素”大肆侵权。
在证据方面,深圳市监局代理人表示,证据主要是这几方面,第一是快播主动编辑、整理腾讯版权作品,这由快播的服务器和员工调查笔录证明;第二是快播对侵权行为进行了“伪装行为”,伪装成正版;第三是快播同时为用户提供正版和侵权视频两种。
深圳市监局同样认为认为快播侵权的公司和次数,是汪大妈遇到王大妈,多的不是一点两点,一次两次,也并非只是针对腾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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