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称“全国股转系统”)公司业务部向主办券商下发通知,要求各家主办券商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等具有金融属性的挂牌公司,以及通过子公司或其他形式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即P2P业务)挂牌公司的风险防控。
∵体而言,全国股转系统要求各主办券商于2017年4月19日前,对上述类型的挂牌公司开展一次现场检查,并结合其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持续督导情况,重点关注其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事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督导上述挂牌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加强信息披露。
记者获悉,全国股转系统要求各主办券商应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现场检查报告提交至公司监管员处。如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风险事项,应立即向监管员报告,并及时制定风险处置预案。
另外,全国股转系统还要求今后各主办券商应当每月通过现场检查等方式对上述挂牌公司进行检查,并每季度向监管员提交书面报告。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风险事项,应及时向监管员报告,并制定风险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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