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蓬溪县财政部门科学统筹财政资金,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提供财力保障。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一方面,县财政将从事安全生产的执法人员公用经费标准每人增加5000元纳入县本级预算安排,用于弥补执法人员从事安全生产检查所需经费开支;另一方面县财政本级预算安排200万元安全隐患整治资金用于保障各乡镇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二是规范资金拨付方式。根据县安委会制定的安全隐患“以奖代补”资金兑现方案,县财政采取“以奖代补”形式,通过财政“大平台”管理信息系统将安全隐患整治资金及时拨付给各乡镇。
三是加大资金监管力度。要求各乡镇对安全生产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并建立好项目资金明细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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