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内江市坚持监、管同步的理念,通过落实监督责任、完善监管体系、强化基础保障等举措,实现对涉农资金的经常化、长效化监管。
一是明确原则,形成涉农投入监管合力。明确各级财政、涉农项目部门分别是涉农资金和项目监管的责任主体。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强化“一盘棋”观念,建立健全财政部门与涉农项目主管部门共同协商机制、上下沟通机制,督促县(区)、乡(镇)财政部门和涉农项目主管单位充分发挥就地就近监管优势,建立健全涉农项目资金全过程监管体系,切实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建立体系,确保监督措施落到实处。确立以项目管理为平台的监管体系,引导各县(区)加强调研论证,确保涉农项目的规划设计符合发展需求、符合群众实际需要。严格项目方案调整,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一项工作抓到底”。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监管,做好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严格项目验收,对照实施方案逐项检查,切实把验收工作做实、做细。确立以资金使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建立以专项检查和绩效考评结果为导向的涉农资金分配机制。同时,根据项目管理情况,对项目管理得好的主管部门或单位在预算经费安排上体现奖补。建立以资金流向为主线的监管模式,不断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机制。大力推行“一事一议”,让基层更多、更深入地参与项目决策和管理。强化信息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引导群众参与监管,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保证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
三是夯实基础,提高监管保障能力。进一步修改完善涉农资金监管制度体系,“十二五”以来,市本级制定和完善各类制度近30项,出台了《内江市现代畜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内江市农业产业化财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制度,从制度上确保涉农资金管理的安全、规范、高效。加强资金管理,建立预算执行进度考核通报制度和县(区)涉农资金进度季报制度,将预算执行进度与下年度预算增幅相挂钩。同时,拓展绩效考评范围,将部分市级涉农项目资金等纳入考评范围,有效调动涉农项目主管部门和县(区)狠抓项目质量、资金管理的积极性。加强人员素质提升,积极组织各类专题学习,充分利用业务培训会、调查研究等各种交流平台,加强各级财政部门之间、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有力提升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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