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新村统筹规划。坚持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宜保则保和应建必建、应改必改、应保必保的思路,以县(区)为主体,根据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因地制宜,科学确定建设目标。2015年,全市将新建和改造提升新村聚居点110个,奋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是突出财政整合资金。坚持以县(区)级为主,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要求,对没有明确特殊用途且投向相近、目标相似、来源不同的各项涉农资金进行全面、科学、有序整合。
三是突出工作机制创新。创新农业经营方式,由龙头企业或业主引导建设的项目,建立龙头企业或业主与农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的多种实现形式,引导社会资金加大新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四是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大力推行民办公助方式,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坚持项目从规划到实施等各个环节由农民自主决策、全程参与,增强项目实施的民主性、科学性。
五是突出目标绩效管理。建立目标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定期对各地新村建设的规划情况、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整合情况和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等严格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新农村建设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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