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自2011年开展妇女、下岗职工和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以来,已为1800多名创业者累计发放贷款15398万元,切实解决了他们创业资金短缺问题,促进了就业与再就业工程的顺利实施,为创业者自立自强、自主创业创造了有利条件。
为了能更好的把此项工作做好,针对财政贴息担保贷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财政局采取“三措施”规范贷款行为,严把审查关,防止不良贷款发生,确保创业者创业项目健康稳步开展。
一是加强申贷资格审查。对创业贷款对象的准入条件严格审查,对虚假项目、投机项目、不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发放贷款。二是加强申贷信誉审查。对第二次贷款申请和以前年度担保贷款中逾期未归还和扣收工资的贷款人一律不予发放贷款,反担保人不得再为他人贷款担保。三是加强逾期债务追收。对以前年度逾期未归还的反担保人将加大工资扣收力度,避免财政资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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