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地方政府采购法规,多措并举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在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推进政府采购工作改革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认真履行职能,节约采购资金。截止11月,全县共完成政府采购活动175次,预算总金额9240.02万元,实际采购合同价8337.93万元,节约资金902.09万元,节约率为9.76%。
二是严把政府采购计划审核关,确保参与我县政府采购投标商家公平参与竞争。明确要求采购人在填报《石棉县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时不得指定采购品牌和设置排斥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
三是规范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管理,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按照《石棉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备标准(试行)》之规定标准采购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
四是严格进口产品和采购方式变更项目的审核,规范进口产品管理和采购方式变更行为。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的通知》(川财采〔2012〕15号)和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雅安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方式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雅财采〔2015〕34号)相关规定审核进口产品和采购方式变更的项目。
五是推进政府采购工作改革创新。从今年3月1日起,全县停止收取政府集中采购招标文件工本费和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规范了我县政府采购服务性收费,减轻了投标商家负担;扎实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目前,我县已在地形测绘、林业资源调查、发展规划等领域积极开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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