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温江区财政局采取三项举措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管理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和备案工作。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采购人除将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情况在“温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上备案外,同时须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完成合同公告及网上备案,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是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相关要求。明确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技术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但委托验收不能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在申请采购资金支付时需填写《成都市温江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情况说明和资金支付申请表》,书面向温江区财政局说明履约验收情况。
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规范了支付流程,强化了支付环节监督。未按照规定进行采购合同公示及备案的,温江区财政局对该项目采购款支付不予审核,同时,温江区财政局不再批准该单位实施其他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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